一种日/夜班排(值)班方案——以不打乱生物钟为原则

一些单位有日、夜间值班的需要。对于值班人员的排班,管理者为了体现公平,值班人员的值班时间并不固定——比如使日班人员与夜班人员一或两周调换一次。这样是公平,但会打乱值班人员的生物钟,影响所有值班人员的休息质量。我有一些「既能体现公平,又能使值班时间固定」的方案。均以「两班倒」为例详如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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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案一——减少夜班的总时间

  如果意愿上夜班者较少,单位又不允许夜班时睡觉,可以采取「减少夜班的总时间」的方案。

  如,原有的值班时间为:白班8:00-20:00(12H),夜班20:00-8:00(12H)。

  改进后为:白班8:00-21:00(13H),夜班是20:00-8:00(11H)。

既有改进后
白班8:00-20:008:00-21:00
12H13H
夜班20:00-8:0021:00-8:00
12H11H

方案二——调整日/夜班薪资待遇

  同样,如果意愿上夜班者较少,单位又不允许夜班时睡觉,可调整双方薪资待遇,如给夜班人员额外的「夜班补助」,同时降低白班人员的收入。但单位的总支出不变。例如:

既有改进后
白班人员的工资2000元1900元
白班补助
夜班人员的工资2000元1900
夜班补助200元

  若夜间允许睡觉,则可适当降低白班人员的收入,同时增加夜班人员的收入。例如:

既有改进后
白班人员的收入2000元2200元
夜班人员的收入2000元1800

方案三——终极/最优方案

  本方案以白班2人,夜班2人,两班倒为例进行优化。

  既有值班方案如下:

时间区间值班人数
白班08:00-20:002人
夜班20:00-8:002人

  改进后如下:

时间区间值班在岗睡觉
白班08:00-16:00A+B
夜班16:00-08:00
夜班之一前8个小时CD
夜班之二后8个小时DC

  该改进后的方案适用于:夜间访客数较少,且允许同时开放一个办事窗口(门岗),但又不允许2人同时休息的情况。

  考虑到夜班总时间长达16小时,虽在日常允许其中8个小时在岗睡觉,但在偶遇紧急、突发情况时,需起床处理事件,可适当为夜班人员发放「夜班补助」,同时降低白班人员的收入(毕竟由12小时降至了8小时)

  单位的总支出不变。


结语

  以上排班方案,均是以「不打乱值班人员的生物钟为原则」而调整,即便在工作强度、薪资收入方面可能无法达到绝对公平。但整体看,利于所有值班人员。也算得上是一种合理的方案了。

  供医院(卫生院)、物业公司、机关等单位参考。